□付克友 成都
  5月6日,廣州火車站發生歹徒砍人事件,重慶人單連波手持木棍和歹徒對峙10餘秒鐘,成功掩護其他群眾逃生,並協助警方制服了歹徒。12日,單連波在廣東被授予“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榮譽稱號,並獲5000元獎金,重慶南岸區隨後決定給予其5萬元獎勵。
  對見義勇為者予以物質獎勵,本來不是新聞。當廣東獎勵他和同一事件中另一見義勇為者各5000元獎勵之後,不少網友認為獎金太少;重慶的再次獎勵,似乎順理成章,但在媒體報道中,5萬元又赫然成了“重獎”。
  對於單連波見義勇為的行為,到底該獎勵多少才算合適?區區5萬元又算不算得上所謂“重獎”?這些枝節問題其實並不重要,真正需要達成共識的是:見義勇為的確需要重獎來撐腰。
  見義勇為需要獎勵,在於它是一種社會所必需的道德資源,而現實中它有很稀缺。任何一種道德資源,都不是憑空產生的。因為社會需要,所以需要獎勵;因為現實稀缺,所以更加需要重獎。有很多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這樣的現象又進一步加劇了這種道德資源稀缺的現實。要扭轉這種惡性循環的局面,就需要一種能促進良性循環的道德生成機制。重獎就是這樣一種具有示範效應和激勵效應的道德生成機制。的確,從後果上說,單連波沒有流血也沒流淚,但是當他勇敢地持棍面臨持刀歹徒,面臨流血流淚的風險時,社會的道德生成機制,就不僅要打消他的這種風險,還需要打消更多人的這種風險,才能讓見義勇為成為一種更普遍的選擇。
  今天,我們已經不需要再為精神獎勵還是物質獎勵而糾結了。畢竟,見義勇為行為帶來了正面的社會效益,但是其產生的成本不能讓英雄個人來承擔。另一種擔憂是重賞之下是否會助長公民個體的魯莽行動。顯然,在道德資源稀缺的背景下,談這個問題還為時尚早。再說,見義勇為者冒著包括失去生命在內的風險,難道是衝著所謂“重獎”去的麽?很多危險發生的地方,公安力量並不能完全覆蓋,的確需要公民勇敢站出來,合力對付邪惡的侵害。  (原標題:見義勇為就是要用重獎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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