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11月14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台當局“選舉委員會”13日表示,“直轄市長”候選人將自14日起進入競選活動期,自11月19日起不得發佈民調,違反者將受罰。
  “選舉委員會代理主委”劉義周13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佈2014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應選名額及候選人登記人數,共19762人登記參選,應選11130人,但有110人資格不符被刪除。
  劉義周說明,“直轄市長”選舉競選活動將於14日開始;另外,“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等自11月19日展開競選活動;而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裡長則從11月24日展開競選活動。
  每日競選活動上午7時起至下午10時止,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活動不在限制;另“選委會”提醒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相關議題的新聞報道或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處理,不得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
  另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在投票日前10日起、即11月19日起不得發佈民調,一直到投票日29日下午4時投票截止,若期間違法發佈、評論、引述者將受罰。
  報道稱,此外,今年“直轄市長”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將有新措施,除播出後會立即上傳至網絡影音平臺外,為協助聽障者觀看,手語翻譯員窗口將放大至電視畫面的1/3,這是電視政見發表會的創舉。責任編輯:燕子  (原標題:台“直轄市長”候選人14日起進入競選活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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